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披露,中石化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淮安石油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石化淮安分公司”)因销售“燃油宝”产品过程中,对其性能进行“虚假宣传”,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罚款60万下属公司元。该公司拒不缴纳上述罚款,日前被当地法院判决强制执行该项行政处罚。案情通报显示,2019年3月,中石化淮安分公司某分支机构在销售“五支套装”海龙牌燃油宝过程中,对该燃油宝的性能作虚假的商业宣传,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7月8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二十条第一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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